近日,科技部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正式撤銷西安交通大學原教授李連生等2005年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決定,收回獎勵證書,追回獎金。這是中國第一例因學術造假被撤銷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此消息在全國科技界立即傳遍,也引發(fā)了廣西科技界的熱議。廣西如何有效避免科學技術獎“摻假”?學術造假如何判定?2月14日,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
廣西科技界相關人士均認為,此舉對于凈化學術空氣具有積極的意義,同時顯示了政府對于防范學術造假的態(tài)度和決心。有個別人士提出,受利益驅動,不排除會有個別人冒險作假,特別是從今年起廣西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的獎金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且全部獎給個人,誘惑力也更大了。
對此,自治區(qū)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黎衛(wèi)紅表示,廣西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提高了,門檻也相應提高了。根據(jù)去年新制定公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項目從申報到獲獎得闖三道公示關,以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首先,項目完成單位應將項目的名稱、主要內容、知識產(chǎn)權、主要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員等情況在本單位公示7天,無異議或者異議解除后方能推薦;獲得參評資格,通過獎勵辦公室的形式審查后,候選項目、候選單位和候選人還要在廣西科技信息網(wǎng)等媒體的明顯位置公示20天;在評審全部通過后,獲獎項目在上報自治區(qū)政府前,又得在媒體上公示一個月,無異議后才能獲得獎勵。
“此外,評審委員會嚴格的審查制度,有效地將一些‘摻水’的參評項目攔下!崩栊l(wèi)紅告訴記者,參評項目“摻水”,主要是把一些成果的創(chuàng)新程度夸大,或者經(jīng)濟效益數(shù)據(jù)夸大,卻拿不出有效的證據(jù)。對此,評委們會對項目的創(chuàng)新性進行嚴格鑒定;同時要求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提供的材料負責,并簽定相關承諾書;項目成果運用單位必須出具經(jīng)濟效益的證明原件等。一旦發(fā)現(xiàn)剽竊、弄虛作假等行為,尚未授獎的,取消其當年獲獎資格;已經(jīng)授獎的,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并公開通報。被推薦單位和個人及推薦單位都會受到相應處分。
對于防范科學技術獎“摻假”,每年科學技術獎的得獎大戶——廣西農科院也毫不含糊。廣西農科院院長李楊瑞告訴記者,該院在項目申報推薦公示期間便進行嚴格審查,由會計審核財務數(shù)據(jù),并向同行專家進行咨詢創(chuàng)新程度。任何人對參評項目提出異議,一經(jīng)核實,該院都會取締申報資格。
對于近年來頻頻見諸報端的學術造假事件,特別是論文如何判斷是抄襲還是引用?記者采訪了廣西法學會知識產(chǎn)權研究顧問、廣西大學知識產(chǎn)權與技術管理研究中心首席顧問柯濤教授。據(jù)他介紹,論文中引用別人已發(fā)表的材料,應注明出處;引用內容不能占文章的主要部分;要有自己的創(chuàng)新之處,與別人不一樣的觀點,引用內容只能是評論和說明自己觀點中的某個問題,而不是代表著自己的觀點!胺駝t可以判斷為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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